规定由来已久工作人员:租赁合同中写有相关规定
在奥美大厦1栋门口,记者看到楼栋牌旁边有中英文加图片的提示,“楼内请勿用餐,外卖餐食请至下沉式广场休息区食用”。正值午餐时间,记者看到陆续有外卖员提着外卖在门口等候,取餐人提着外卖去了下沉广场。在该写字楼办公的张先生告诉记者,“外卖不让上楼,自己带的饭也不可以,提供的公共就餐区域很小,容纳这么多人不现实,天也热”。张先生表示,因为外卖不让上楼,员工和物业前两个月发生过矛盾,当时也报警了。
记者从多位在大楼内办公的人员及负责大楼管理的工作人员处了解到,“外卖禁止带上楼”的规定由来已久。在该大楼办公的冯女士告诉记者,“我在奥美大厦上班有一两年了,外卖禁止上楼的规定一直都有,但是很宽松,保安一般是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但最近查得很严。”冯女士还表示,不能在办公区域内食用外卖这项规定甚至写进了自己与公司签订的劳务合同中,“被发现在公司吃外卖要罚100元,但公司几乎不怎么管”。
大楼设置公共食堂楼内办公人员对此意见不一
接着,记者来到了下沉式广场。在广场露天处设有外卖柜,正对着外卖柜有一家食堂。此外,该广场还设有用于自带饭、外卖就餐的公共区域,面积不到20平方米,里面配备了微波炉、保鲜柜等,这里的温度和青谷食堂相比较高一点。不过,在青谷食堂,记者看到除了食堂餐食外,也有个别人外带餐食在此就餐。
王女士不解:“既然写字楼租给别人,那么租的人就有使用权,那租房子的人想在房子里吃饭,你说不可以,是不是很不合理呢?”此外,对于有大楼管理方的工作人员所述的“签订租赁协议时带有相关条款”的说法,王女士表示,“我看过我们公司与大楼去年签订的合同,里面只是说不能携带有刺激性气味之类的食物上楼,禁止带外卖上楼是今年补发的一份守则上写的。”
而在该大楼办公的冯女士则表示能够理解大楼管理方的相关规定,“大厦内部有铺设很厚的地毯,清理起来也挺麻烦,此外,中午用餐高峰,太多人拿外卖上下楼会导致电梯拥堵、长时间排队。”
律师解读:“带外卖上楼”原则上物业无权插手
江苏臻宇律师事务所律师刘宇表示,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条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九百四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人应当按照《物业服务合同》以及《业主规约》约定和物业的使用性质,妥善维修、养护、清洁、绿化和经营管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业主共有部分。关于秩序维护,也应以采取合理措施保护业主人身财产安全为主。业主的员工点外卖和带餐食是在业主的办公场所食用,理应由业主自行管理,原则上物业无权插手。同时,该行为也不属于《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物业管理区域内违反有关治安、环保、物业装饰装修和使用等方面法律法规规定的行为,物业也不能擅自制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