九江市浔阳区检察院消息:6月2日,浔阳区人民检察院对汪某某、刘某某等13人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诈骗罪、敲诈勒索罪、非法侵入住宅罪、寻衅滋事罪等罪名提起公诉。
经审查,2017年6月,该黑社会性质组织在九江市滨江路792创意园8楼成立“九江市宅易融信息科技有限公司”,以公司化的运作方式不断纠集组织成员,以“低利息、无抵押、放款快、手续简单”为诱饵,采取签订虚高借款合同、阴阳借条,恣意收取“砍头息”、“服务费”等高额不合理费用以减少借款人实际到手本金的“套路贷”手段,骗取他人财产;以威胁、恐吓、滋扰、纠缠他人,情节恶劣、非法侵入住宅等方式催讨非法债务,敲诈勒索他人财物,攫取非法利益。通过有组织地实施前述违法犯罪活动,形成了以汪某某、刘某某为组织者、领导者,黄某某、余某某等人为积极参加者,余某某、王某某等人为一般参加者的黑社会性质组织。
该组织以宅易融公司为平台,分工明确,组织层级分明,通过有组织地实施诈骗、敲诈勒索、寻衅滋事、非法侵入住宅、伪造国家机关印章等犯罪行为35起,为非作恶,欺压群众,严重侵犯了公民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极大扰乱了当地社会和经济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