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通讯员张明记者王茸)“我已将号牌遮挡物移除,为何还要处罚我?”近日,江宁湖熟交警中队接到了市民刘某通过“12345”政务热线转来的异议。
经了解,刘某驾驶轿车沿湖熟街道赤山路行驶时,因后车牌被口罩遮挡,被执勤民警拦下。刘某表示,他并不知道谁将口罩“戴”在了自己车牌上,后在交警提醒下,他摘下了遮挡物。“我并不是故意遮挡号牌,希望能撤销处罚。”刘某说。
真的不是“故意”的吗?交警立刻对此事展开调查,经查看,刘某车辆行驶在汤铜路吴家庄路口时号牌状态正常,3分钟后,经过汤铜路同心路路口时号牌已被遮挡,其间车辆停下过一次,刘某下车走到车尾部。
在证据面前,刘某不再辩解,乖乖认罚。
交警提醒,根据交通法规,驾驶人在上车前应检查车辆情况,因此不管是不是故意,只要车牌被遮挡,驾驶人都需要承担相应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