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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业银行福州分行
【兴消保课堂】来支招
案情简介
2021年8月,王璎(化名)以780万的价格将厦门市思明区一套183平米的房子卖给胡青青(化名),双方约定,540万的尾款以公积金贷款加商业贷款的方式支付。收到首付款后,买卖双方和中介一起到银行办理贷款手续,银行工作人员刘岩(化名)接待了他们。办理期间,王缨询问刘岩有没有统一放款的凭证,刘岩告诉她“现在都是电子版,没有纸质凭证”。随后,几人到集美区鹭江公证处将房子过户到买家名下。第二天,王缨提出和中介一起去领取新的产权证,但中介让她直接到银行等待,期间,刘岩告诉她,一定能够拿到尾款,还称以胡青青的积蓄,即使贷款批不下来,胡青青也有能力付现给她。
2022年9月11日,王璎接到警方电话得知,这笔交易出了问题,拿到产权证后,买家并未在银行办理贷款,而是将房子私下抵押给民间放贷者。胡青青也并非真正的买家,而是拿钱办事的“代持人”,在没有收到尾款的情况下,王璎的房子已经被抵押出去。
记者了解到,和王缨有类似遭遇的受害者共20余户,涉案金额达1.2亿,目前,厦门市公安局集美分局已对涉嫌合同诈骗罪的涉案代持人、中介和银行工作人员采取强制措施。
温馨提醒
兴业银行福州分行提醒广大消费者购买二手房签订合同时应注意:
选择资质证照齐全、口碑好的房产中介公司;
实时掌握最新的购房政策;
详细了解交易房屋的相关情况,仔细查验产权证的正本,建议到房管部门查询交易产权证的真实性,核实房产权属性质;
仔细研读合同内容,明确合同细节,约定违约责任;
交易资金监管;
注意个人信息保护,避免造成财产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