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主行李引出惊天碎尸大案
随着一声汽笛长鸣,1979年2月25日上午8时2分。从北京开往丹东的27次特别快车行驶了一千多公里后正点到达终点站丹东。心切的旅客们熙熙攘攘走下车厢,乘务人员开始对车厢进行清理。六号车厢此时已是人去车空,乘务人员在23、24、28、29号座位上方的行李架上,发现两个无主的行李包,一个是灰色人造革旅行袋,另一个是白塑料布行李卷。
乘务人员以为是哪个粗心的旅客忘记拿了。想喊一声,但从车窗望去,站台上已是空空荡荡。列车工作人员将两件包裹提到车站派出所例行开包检查.
随着包被打开,检查人员不由大惊失色。在旅行袋内.装有被肢解成四段的两条人腿和无手的两只胳膊;塑料布行李卷内包有一个无头的男人躯干。派出所当即将情况报告了丹东铁路公安分处和丹东市公安局。
丹东市局和铁路公安分处的领导同志和刑侦技术人员接报后.立即赶赴现场,进行勘验。尸检表明,两个无主行李包里的尸块是同一尸源,但尸体无头,无法从面貌特征和指纹.上查明死者是谁。因此决定,除了仔细、反复地检验尸体外,必须迅速组织力量深入群众,查明碎户包裹上车的车站。
27次列车于2月24日16时51分由北京站发出,行程一千余公里,途经天津、唐山.山海关、锦州、沈阳、本溪.凤凰城等11个停车站。在这漫长的铁路线上,要查出两个行李包从何处上车.确似大海捞针。为了加速工作进程,专案组决定组织三个调查组,分别在丹东终点站、北京至丹东沿途各站及北京站,同时开展调查工作。
北京调查组的同志首先访问了北京车辆段、北京站运转室、检车员和车电人员.了解2月24日27次列车的出入情况。
据电力工区工人郭兰新提供:2月24日下午4时许,她在北京站一层中间大厅自动转梯下等人时,曾见一身穿深色棉衣.二十余岁的男人,夹着一个又怅又沉的塑料布包裹,从电梯上到二楼。由于当时旅客很多.未注意包裹和夹包裹人的具体特征。
沿线调查组的同志访问了每个停车站。虽然通过各种渠道.先后找到了118名乘坐当日27次列车的旅客,其中有坐过六号车厢的38人.还在沈阳、锦州找到曾坐在23号、24号座位上的旅客,但他们都说没有注意行李架.上的物品,只记得坐在28.29号座位上的是两名军人,未发现可疑情况。
丹东调查组的同志除通过旅馆介绍处了解乘坐当日27次车的旅客外,重点对驻地部队进行了访问。先后访问了坐过当日27次车的旅客61名.其中在六号车厢的31名。在访问丹东驻军某部时,找到了六号车厢28号、29号座位上的两位军人。他们回忆,坐在30号席位上的也是部队的一个战士。
调查组几经周折,终于找到了这个战士,是某部的廖某。廖某回忆.他从云南探亲回部队.2月24日从北京换乘27次客车.坐'六号车厢30号位置.上车后.车厢里人已很多,行李架上已放满东西.当时看到对着23号.24号.28号.29号座位的行李架上放着一个灰色人造革旅行袋和白塑料布行李卷,摆得不太紧.廖某想挪动一下.腾个空儿放自己的旅行袋,但感觉很重.挪了几次,没挪动.用手摸时,觉得软乎乎的.以为不怕压.就把自己的旅行袋放在行李卷上面。一路上未发现有人动过这两个包.直到在丹东下车时.灰色人造革旅行袋和塑料布行李卷仍在行李架上放着。廖说:”途中我多次从自己行李袋里取东西,所以对包的印象较深。
调查组的同志拿出照片请其识别,他当即认出就是这两个行李包。至此.可以肯定碎尸包裹是从北京放上火车的。
海里捞针电话号码锁定案件真凶
在对案情进行全面分析的基础上,专案组决定以北京市.为重点从两个方面进行工作:一是进一步对尸块包装物进行广泛的调查,从中发现可疑线索:二是从走失人口中发现死者线索。
包尸用棉套虽已查明是关东店弹花门市部网织的,但该门市部成立二十几年来。为市民弹网的棉套不下数十万个。
为了在全市查找走失人口.召开了各分.县局刑侦科长和内保系统负责人会议,公布了案情.并具体布置了任务,要求全市各单位对2月24目前失踪的年约40岁至50岁男人逐一查对。
在各方面报到专案组的走失人口中,虽有24名年龄相仿“的男人.但经逐个查对.均予否专案组从尸块包装物和走,失人口两方面开展的工作,都未获褥任何有价值的线索,破案没有进展.工作陷入了僵局。
面对僵局,局、处领导及时组织全体侦破人员,再次对案情进行了分析.经反复研究.大家一致认为.原来确定的侦查方向是正确的.要侦破本案.关键还是要在遗留物上狠下工夫。
通过再次对包碎尸用塑料布上几处不清晰、不光整的痕迹反复分析.确定有两种鞋印:一种是藤状花纹,系北京产三羊牌塑料底布鞋:一种是后跟为波浪纹的雨鞋印,经调查是广州橡胶二厂的产品。这两种鞋印的发现,为以后认定罪犯,提供了证据。
在塑料布的血迹下面,发现了几滴类似蓝色油漆的痕迹.经化验是重油混合漆。这一痕迹的发现在后来的物证鉴定中.也起到了重要作用。
在包尸用的塑料布上一片干枯的暗褐色血迹下面发现了几个模糊字迹.经仔细辨别.认出是“77.2187*"77.3115”两组数码.后面还有一个“陈”字。
很快查明,这是朝阳区饮食服务管理处双井基层店的两个电话号码.这两个电话号码.给侦破工作的开展提供了十分重要的线索,专案组决定立即去该店进行彻底调查.
双井饮食服务基层店在东郊工业区。经过调查.该店干部陈克浩的疑点较大。陈克浩.男.55岁,中共党员.河北省丰润县人:原市委行政处干部.1969年下放到朝阳区饮食服务管理处做过一段保卫工作。因工作不负责任,1973年又下放到基层店工作,品质恶劣.作风不正,犯过错误,受过处分。
通过对陈克浩的亲友和来往密切人员进行全面调查,.发现了他已离婚的妻子刘敬芝的许多可疑情况。
早在60年代初.陈克浩在市委行政处工作期间,即与当时在市委幼儿园做临时工的刘敬芝乱搞男女关系。1966年.刘敬芝与其前夫李仲扬一起被遣返.陈利用职权将刘敬芝留下.
不久,陈与原妻离婚,与刘敬芝结婚,1978年6月.陈又和刘敬芝离婚。他们离婚后却一直藕断丝连.不仅经常同居.经济来往也很密切。但从发案后.陈即不去刘家,情况反常。
刘敬芝自1960年离职后.一直无业,曾因乱搞和投机倒把戴过坏分子帽子。其交往人员十分复杂,从不向人透露他们的姓名.住址和单位。通过了解,只知道有个李某是兰州某化学工业公司汽车队采购员,从1975年就经常到刘家,搞投机倒把。二人还到青岛。济南鬼混过三四个月。还有一个姓何的,说是辽宁盖县食品厂刮猪皮的.40多岁.比较瘦.有些驼背,自1978年春开始,即经常来刘家居住。
从居住条件看,刘敬芝住五楼顶层,自家一个单元.有作案的有利条件。由于她经常坐火车去外地搞投机倒把,对铁路情况也比较熟悉。
据街道居委会和群众反映.3月4日向群众公布案情后.刘家从3月5日起连续大搞“卫生".5日铲墙皮.刷地板.冲下水道,连厕所的下水沟眼儿都冲了。8日洗刷门窗.家具.连桌子的抽屉也都洗了:9日粉刷房间。帮助刷房的除楼下几个孩子外.还有一个中年男人。邻居反映,平日里脏得出名的刘家.这几天突然讲起卫生来了.情况确实反常。
陈克浩、刘敬芝疑点重重.专案组决定将刘,陈二人列为重点嫌疑对象,开展侦查。
侦查员发现,刘与陈接触频繁.仅在3月12日至16日的短短几天里就有4次接头。每次接头前.刘敬芝总是东张西望.行动鬼崇。
在刘家的阳台下.楼外国民饭馆的小棚子上,侦查人员发现一个紫色碎布包。经检查,内有三小块平纹紫布和四小块淡黄底烟色和浅蓝色的泡泡纱布。经初步比对.其中一块平纹紫布,与包尸用的平纹紫布在褪色程度和磨损程度上相似。为了取得科学上的证据.专案组又将这个紫色碎布包送往纺织科学研究院.农棉所.光华印染厂和京棉一厂.二厂.三厂等单位.进行技术鉴定.证实在刘敬芝楼下发现的小块紫布与包尸用紫布特征基本一致.两块碎布上都附着有粗细不同的白.灰.黑四种线头,经北京制线厂检验,规格和颜色一致.是该厂产品。
为了获取直接罪证。根据案情进展情况,市局批准决定.对刘敬芝家进行一次秘密搜查。搜查前,侦查技术人员做了细心研究和周密准备。搜查时先对室内物品进行定位拍照,然后分头开展工作。结果.获得了很多新的重要物证和痕迹。
在刘敬芝睡的南屋双人床下,发现一双三羊牌塑料底棉鞋:在北屋西北角单人床下,发现一块87公分x118公分木板.上有几滴蓝漆:在北屋橱柜的抽屉里.发现一块紫布:发现厨房的煤气灶.新刷过蓝漆:在缝纫机针线抽屉下发现了几滴血迹.
对上述痕迹和物证,分别进行了拍照或密取。经技术鉴定证实,从刘敬芝家北屋橱柜抽屉里提取的紫布和窗台下发现碎布包里的紫布、包碎尸用的紫布,在经纬密度.支数.褪色程度上完全一致:从刘敬芝的煤气灶和木板上发现的蓝漆.通过紫外.红外激光光谱分析.在有机成分和无机成分上均与包尸用塑料布上蓝漆完全一致:缝纫机针线抽屉下的血迹是BM型,与死者血型相同。经初步比对,三羊牌棉鞋塑料底花纹和包尸用塑料布上鞋印花纹种类特征相同。
各项侦查手段的运用,起到了互相补充、互相印证的作用,为证实刘敬芝作案提供了十分重要的证据,同时也为弄清死者是谁提供了有价值的线索。
顺藤摸瓜查明死者真实身份
为了查找死者.专案组已经对陈克浩,刘敬芝的所有能够找到的社会关系,从侧面逐一进行了调查.均未发现任何可疑的线索。
根据关系人提供的与刘敏芝交往频繁的人员的特征,那个姓“何"的与死者接近,其与刘敏芝关系不清,同陈克浩有矛盾。根据这个姓何的是“辽宁盖县食品厂刮猪皮的"的线索,侦查员远赴辽宁.对盖县155个工厂企业、35个公社.5个农场进行调查,均未发现与死者情况相同的姓何的人。根据“何某”1978年10月在刘敬芝家曾与陈克浩吵架.”后又被陈检举这个线索,侦查员又先后去东城区“打办".以及天安门.东风市场、北京站等派出所进行调查。
4月20日,侦查员在东风市场派出所处理投机倒把人犯档案里.发现有刘敬芝的名字.但无具体内容.也无姓何的名字。
经向民警了解.也没有结果。后来,侦查员找到曾在东风市场“打办”帮助过工作的东城分局刑侦科一位同志,这位同志回忆.他1978年10月在东风市场“打办”工作时.曾处理过刘敬芝与一个男的搞投机倒把的事.这个男的具体名字已记不清.只记得已送分局预审科处理。
侦查员顺线调查,找到了东城分局预审科原来办理此案的同志.他们回忆,在1978年12月初,曾审理过一个叫张跃华的.因和东直门新中街刘敬芝一起倒卖赃车被抓,后来将张跃华送收容站。侦查员从收容站登记卡片中查出,张跃华系北京市人,42岁。1954年因流氓盗窃被判刑.送兴凯湖农场.1969年疏散到黑龙江省林甸县红旗.公社阳光大队插队.12月6日将其送回林甸县。
专案组先后在北京及黑龙江找到了张跃华的姐姐和劳改农场的管教干部,据其姐姐和劳改农场原管教干部提供,张曾患过肺结核.做过阑尾手术.有痔疮.有点驼背。脚趾重叠。其三姐张某还提供,在张跃华左乳头下方有一个小豆大红痣.
这些特征与尸体完全相同。赴林甸县调查的侦查员在张跃华的档案中,发现了张跃华写的涉及刘敬芝的材料。并且证实张跃华于1978年12月被送回林甸后不久又擅自离去,至今一直未归。由此可以确定死者就是张跃华。
收网抓凶碎尸大案水落石出
专案组经过研究.认为破案时机成熟,经请示上级领导并经检察院批准.刘敬芝.陈克浩被秘密逮捕。专案组立即集中优势力量,连夜突击审查.在证据面前刘敬芝交代了作案经过,并供出其侄子刘京生参与了作案的罪行。专案组又立即逮捕了刘京生.并从刘敬芝.刘京生家中,分别起获了杀人凶器、包尸用的棉花和死者的棉衣,绒衣等物品.以及刘京生作案时穿的雨鞋和陈克浩作案时穿的棉鞋.经比对检验.刘京生雨鞋的花纹特征,与包尸塑料布上遗留的雨鞋鞋印特征相同:在刘敬芝床下发现的陈克浩的三羊牌塑料底布棉鞋,与包尸塑料布上的鞋印种类相同:包碎尸用的新棉花.系刘敬芝在外地投机倒把时从自由市场买来的上等棉。在大量人证.物证面前,凶犯刘敬芝、陈克浩.刘京生不得不低头认罪,供认了全部杀人过程。
1978年3月.刘敬芝在北京站倒卖布票时与死者张跃华相识。当时刘敬芝与陈克浩尚未离婚.刘见张比陈克浩有钱.就和张勾搭上了,而张需要刘家作为落脚点.因此.张经常去刘家.并与陈克浩相识。刘敬芝与陈克浩于1978年6月离婚后.张即与刘同居。陈克浩发觉刘敬芝之所以提出与自己离婚,主要是受张的挑唆,因而对张怀恨在心,以后在刘家二人多次相遇.并发生冲突.张跃华与刘敬芝同居后,即将投机倒把得来的大量赃款花在刘的身上。后来,张要求与刘结婚.刘敬芝考虑张跃华在北京没户口,未同意。但张跃华纠缠不放.并声称如不同意结婚,即要向刘敬芝讨还赃款.如不给.就到派出所揭发刘敬芝的违法犯罪行为。
刘敬芝既想摆脱张跃华。又怕张跃华到派出所揭其老底,再想到张跃华现在不好好”玩儿活”。来钱不多。于是决定将张跃华杀害。
刘敬芝利用陈克浩急于与其复婚的心理,与陈克浩合谋杀害张跃华。为了不连累自己的儿子,刘敬芝找其侄子刘京生帮助。
2月22日上午.在刘敬芝家,赖在刘家的张跃华不知已大祸临头,还主人般招待陈克浩。乘张跃华不备.陈克浩用绳子套住张跃华的脖子,活活将张跃华勒死,尸体藏在刘的双人床下.3人约好24日上午来刘家处理尸体.当时.陈克浩买了一个灰色新旅行袋、麻绳和小白塑料布来刘家,刘敬芝将其子支出去玩儿,然后将尸体从床下拉出,刘敬芝在门外望风,陈克浩动手,刘京生帮助.用菜刀将尸体肢解成10块。
他们知道张被劳改过,怕公安局存有张的指纹.照片.故将张的头、手砍掉.挖出双眼.并剥去手上的皮.剁去指头.然后将手上的皮连同两个眼球一并塞入厕所的下水道内冲掉,又将头和手放在锅里煮,再用刀将头戳烂,然后.用牛皮纸包好。尸体的躯干和四肢则分别装在旅行袋和塑料布行李卷内。
2月24日下午3时余.由刘京生夹着行李卷.陈克浩提着旅行袋.刘敬芝跟在后面.乘公共电汽车.来到北京站,见27次特别快车还未放行,就买了三张站台票进站,将两个尸块包裹放在27次客车六号车厢行李架上。
第二天晚上.刘敬芝又将死者的头、手装在草篮内,由陈克浩骑自行车至东郊,扔进陈事先选好的污水河内。
2月25日.陈克浩想起了包碎尸的那块塑料布床围上,留有他写的两个电话号码,自感大祸临头.惊惶不安.曾对刘敬芝。刘京生讲:“公安局已注意上我了。”刘敬芝也跟着紧张起来.处处疑神疑鬼。当她发现扔在阳台下的碎布包不见了.也意识到是被公安局拿走了,于是.刘敬芝一面告知陈克浩.刘京生二人不得再去其家,一面又与陈克浩约好在外秘密接触的地点,密谋对付公安局的办
法。他们哪里知道.后来的这一切.都在公安机关的掌控之中。
北京建国以来第一起杀人碎尸案,就这样被成功侦破.
1979年12月24日.刘敬芝.陈克浩被判处死刑。刘京生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