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引发矛盾纠纷 司法所耐心调节化干戈

admin 2025-03-23 82人围观 ,发现131个评论

12月13日,延吉市司法局新兴司法所成功调处了一起因租房引发的纠纷。董某租赁延吉市某小区的房屋租期已到,该小区开发商要求董某腾房,但董某却表示无法腾房。原来,董某在没有转租权的情况下,将自己租赁的房屋私下转租给了徐某,而徐某因没有与房屋所有权人签署租赁合同而无法办理营业执照,为此,徐某要求董某退还其4个月的租金后才同意腾房,双方因此产生争议。新兴司法所在受理此纠纷后,所长朴雪梅立即组织双方进行调解。在了解争议矛盾点之后,朴雪梅结合《合同法》中有关房屋租赁合同的法律法规,对双方当事人进行细致讲解。经调解,双方当事人各让一步,董某同意一次性退还徐某租金,而徐某承诺将在12月19日之前腾房,并结清房屋所有的水电费用,双方达成调解协议。至此,因房屋租赁产生的矛盾得以圆满解决。针对该起因房屋租赁引发的纠纷,朴雪梅表示:现行的法律法规中允许房地产进行转租,然而就此产生的纠纷也不少,有的是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转租,有的是层层转租,主体混乱;有的是转租期限远远超过原承租期限,造成连环纠纷;有的甚至收取转租费后逃之夭夭。在实践中,有的房屋租赁出租人对未经同意的转租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认为只要能收到租金就可,这种做法到头来只能使自己的利益受到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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