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先生之前在义蓬开足浴店,去年因为介绍卖淫被警方抓了。今年出来后,他发现,店面被房东转租给了别人,而自己放在店里价值几十万的财物都不见了……
介绍卖淫罪被抓,店面已租给人家
王先生:「被警方抓走,是2017年2月(为什么被抓?)因为介绍卖淫罪。」
王先生的足浴店开在在义蓬,2014年10月25号从房东手上租的店面,2017年10月24号到期,每年租金三万多。2017年的房租,在2016年9月已经付清。他说,今年1月份被释放,回来一看,店面已经租给别人。
王先生:「门钥匙在我身上,大门被撬开了,里面的空调、电视、冰箱、洗衣机、吧台、地毯、吊顶,依然是我的,但是有其他人在用。我问他,我说这个东西怎么你在用,他说是房东租给我的。我问他什么时候租给你,他说七月份就租了,我说七月份,是在我租期以内的。」
房东陈女士:「合同上面已经有写的,从事违法的活动,我们合同是自动终止的。」
店里的财物也不见了?
王先生说,店面被转租还是其次,主要是自己店里的一些财物不见了。
王先生:「六七万块钱,有黄金首饰,还有我的名牌衣服、包包,还有里面的,我新买的那种浴巾,有几千条,大概也在几万块钱左右(总的金额在多少?)总的金额在三十万左右。」
对于财物丢失,王先生有了自己的怀疑
王先生说,因为当初是被强制拘留,这些财物没来得及处理。这些东西是怎么丢的,他有自己的怀疑。
王先生:「是房东在三月份的时候,她把门撬开,她又没有证据,说不是她拿的,就只有她一个人进去过。」
房东:撬锁进去,还有其他人
房东陈女士:「我,租客,还有物业公司的主任,叫开锁公司的人,把门开了,都没看到东西。因为不是只有我一个人进去,物业,物业主任也在那里的。」
王先生说,他了解到,房东在去年3月份就曾经把房子租给别人,到了7月份,已经是第二次出租了,3月份那次,房东是独自进去的。
房东陈女士否认了这一点,她表示,王先生出事之后,自己直到去年7月份才把房子租出去,当时撬门进去,还有其他人,并没有看到王先生所说的财物。
王先生之前那家店面,大门锁着,里面有位工作人员,她表示,他们是正规足浴店,至于其它问题,自己不清楚。
王先生已报警
王先生已经以入室盗窃案向义蓬派出所报警。警方表示,目前已经以刑事案件立案。因为涉及金额较大,目前还在进一步调查取证。案件之外的民事纠纷,建议王先生走法律途径解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