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次拍卖」广东省惠州市东湖三街73号金沙俊园C2栋2301房房产

admin 2025-03-02 283人围观 ,发现197个评论

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5月13日10时至2020年5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广东省河源市源城区人民法院淘宝网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惠州市东湖三街73号金沙俊园C2栋2301房房产(证号:粤房地权证惠州字第1100118900号)

拍卖物建筑面积:80.17平方米

拍卖物用途:住宅

拍卖物是否欠地价和土地使用费: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

拍卖物是否存在租约:不明,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核实。

提示:拍卖物建筑面积、性质、用途、是否欠地价及土地使用费,以相关主管部门最后核定为准。拍卖物建筑面积如实际面积与登记面积不符,其风险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起拍价:490640.4元,保证金:90000元,增价幅度:3000元及其倍数。

二、竞买人条件:

1.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法律法规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除外。如为限购地区不动产,请竞买人自行确定是否具有相关资格。依法不得竞买的机构和个人不得参与竞买。

2.竞买人须实名参加竞买。如竞买人需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委托代理人须是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并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到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经法院确认。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没有委托或者委托手续不全的,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由此产生的法律后果由相关人员自行承担。

4.竞买人须自行了解竞买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5.对本次拍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于2020年5月12日前向法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资格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的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出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6.拍卖成交后,载有买受人真实身份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上公示。

三、咨询、展示看样时间与方式:自行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拍卖成交后,法院仅出具确认拍卖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并送达给相关主管部门办理解封和产权过户手续。拍卖物是否可以办理产权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到相关主管部门查询并处理;买受人应自过户法律文书送达之日起30日内到相关主管部门迳行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标的物上存在的租赁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承租人或实际使用人协商解决或另寻法律途径解决。

八、拍卖成交时,成交价不包含转让时双方的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过户时所产生的转让双方的一切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土地增值税、营业税及其附加、印花税、契税等)、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均由买受人承担。上述一切税、费、应补地价、土地使用费的具体金额由竞买人自行向相关主管部门咨询。拍卖标的所涉及的水、电、煤气、管理费等相关未了受法律保护的债务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之日前10个工作日之前与本院联系。

十一、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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